株洲市国资委以考核评价促企业法制工作落地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4
近日,株洲市国资委召开了监管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对获得“株洲市诚信守法企业”称号的7家监管企业进行了表彰,并就开展2015年度企业法制工作考核进行了统一部署。会议由株洲市国资委副主任欧阳光主持,市国投集团、市城发集团和市规划设计院等13家监管企业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上半年,株洲市国资委按照湖南省国资委和株洲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监管 依法治企的意见>的通知》(株国资〔2015〕22号),对依法国资监管和依法国企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初,该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度监管企业法制工作考核的通知》(株国资〔2015〕36号),年底将从“企业法律工作组织及经费保障、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学习、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合理处置重大法律纠纷”等6个方面对监管企业法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的评分依据。
株洲市国资委成立6年来,一直把依法治企,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作为国资监管重要抓手,有力推动了监管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各监管企业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控成效明显,没有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