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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重组改革实现新突破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4

  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政府投资公司,其改革无疑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

  株洲市国资委根据市本级政府投资公司资产占监管企业国有资产98%以上这一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推进政府投资公司重组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资产规模扩大,实力提升。通过投资公司改革重组,将经营性资产、资源注入投资公司,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增强了公司实力。今年1-9月,株洲市国资委监管的6家投资公司资产总额1295.5亿元,较年初增长10.7%;所有者权益556.9亿元,较年初增长6.3%。株洲城发集团在全国城投公司总资产规模排名中居第59位。二是信用等级提高,信用提升。株洲市国资委监管的6家投资公司中,城发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从AA提升到AA+,成为湖南省除长沙市以外城市政府投资公司中唯一的AA+企业。其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三是投融资能力增强,贡献提升。1-9月,6家投资公司完成投资161.13亿元, 同比增长91.1%,完成融资286.88亿元,同比增长75.7%。四是发展来势良好,活力提升。通过改革转型,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明显增强。1-9月,6家投资公司完成收入34.85亿元, 同比增长25.7%,实现利润3.53亿元。如城发集团近年来积极推进资产重组、业务板块重组,开展全员竞聘上岗、会计集中核算,公司实现了脱胎换骨,今年1-9月完成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57.6%,实现利润1.83亿元,同比增长20.4%

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的思路可以概括为“51334”,即坚持五项原则(政府主导、整合归并、转型发展、平稳过渡、科学监管),明确一个定位(企业功能定位),划分三个类别(功能类、公益类、竞争类),搞好三个重组(资产重组、业务重组、管理架构重组),规范四项管理(统一监管、分类监管、分层监管、授权监管)。其具体做法是:一、抓顶层设计,谋划改革重组。在方案制定、章程修订、政策出台时,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转型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二、抓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引领改革重组。在全省率先实行专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出台了《株洲市企业专职国有产权代表管理办法》,要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外部专职国有产权代表所占比例应超过半数。在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党组织、监事会、经理层的职权和义务,以及行权履职的规则和机制。三、抓市场化选聘,倒逼改革重组。坚持党管干部与创新有效实现形式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企业转型发展急需而且企业内部没有或极少的专业人才,面向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市场化选聘。在对现有企业班子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第一批拿出约20个岗位进行市场化选聘。四、抓混合所有制试点,促进改革重组。先在各集团公司的经营性子公司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以国投集团为代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累计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超100亿元,主要引进社会资本包括中建五局、中航工业等大型央企,同河智能等上市公司,初步形成了一个平台、一家机场建设及运营公司、七家制造及运营实体的产业格局,推进了航空城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