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举办“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6

10月16日,市国资委为期两天半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正式开班。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言荣花作开班动员讲话。
培训授课老师既有来自中南大学、湖南工商大学的教授,也有来自省属重点企业的董事,还有来自律师事务所的行家里手。课程内容非常丰富,主要涉及新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董事履职实务与体会、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优化完善与董事会建设新要求、企业投资与价值创造等内容。举办此次专题培训班既是市国资委今年的一项年度重要工作安排,也是促进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董事科学决策和履职能力,有效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的需要。

言荣花动员讲话指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是主动适应国企改革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是打造一流企业的有力举措。纵观企业发展史,生命力旺盛的企业都有好的制度。从近几年实践来看,凡是省里、市里发展稳健的企业,公司治理都可圈可点;而个别投资损失严重、发展缓慢的企业一定程度都缘于董事会建设和公司治理失效。株洲市属国企曾有过高光时刻,如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制度设计等曾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经过近几年的积累,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需要努力,通过对企业治理效能提升的培训,主动作为,推动市属国企现代公司治理有更新成效,作出更多贡献。
言荣花强调,要主动作为,需在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上持续用力;在协同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在瞄准履职能力全方位提升上持续用力。希望大家珍惜培训机会,提高学习质量,深化交流研讨,做好成果转化。

开班第一课,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红霞讲授了《新公司法的制度逻辑与规则实践》。王红霞结合理论知识和自身工作经验讲解了新公司法的制度逻辑,站在债权人、股东、董事等不同角度剖析了如何用新公司法指导实践。王教授深入浅出的高质量授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操性,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市国资委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成员、市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及重要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各企业董事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约120人参加培训。(市国资委董事会工作科 周国雄、张欣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