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领航·青廉同行——市国资委举办青年干部交流分享会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传承廉洁文化,推动“清廉国企”建设,11月15日下午,市国资委举办“党旗领航·青廉同行”青年干部交流分享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言荣花出席活动并讲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刘华庆出席活动。

活动伊始,大家一同观看了“企业清廉国企建设”视频。随后,来自市属监管企业的10名青年领导干部围绕“党旗领航·青廉同行”主题,结合单位实际和自身经历,积极分享了知廉、悟廉、践廉的经验体会,共同探讨了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真知灼见,充分展现株洲国企青年干部对廉洁自律的高度重视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表现出敢于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不懈奋斗的坚定决心。

言荣花代表市国资委党委向参与本次分享会的全体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10位青年干部在分享会上的精彩演讲表示赞赏。她指出,通过本次活动,将进一步强化株洲国企青年干部的政治教育和廉洁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帮助青年干部健康成长,确保青年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她强调,一要铸牢廉洁之魂。青年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二要守好廉洁之关。青年干部要时刻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时刻铭记廉洁自律思想,将党的廉政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廉洁自律,走好人生之路。三要担好廉洁之责。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际工作中,青年干部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做好表率,面对困难和挑战不退缩,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及时发现和纠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市城发集团、产投集团、资源集团、水务集团、公交公司、规划测绘设计院公司、千金药业、天桥起重8家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群、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清水塘集团、湖南国信集团、云发集团、九郎山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活动。(市国资委党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