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体检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8

根据《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合格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1日,07:00-11:00。

(二)体检地点:湖南省直中医院内科大楼5楼(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路571号,咨询电话0731-28290168)。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体检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考生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当日着装宜简单,女士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佩戴金属饰品。

(四)请考生在体检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药物。

(五)体检进行抽血、做肝胆胰脾超声须空腹进行(禁食禁水),做完以上检查方能饮水。体检前须禁食8-12小时;女士经期不宜做尿常规,待经期结束后三天再补检,需告知单位。

(六)体检前请向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主动提供既往病史及特殊病史。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七)各位考生体检时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八)体检完后务必将(体检导检单)交回服务台,以免延误医生终检及延长出具体检报告时间。

(九)体检结果公司通知考生。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103680(姚蕾)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相关附件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