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投标邀请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2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专项审计
2、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007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FD-ZZCG-2023042
4、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2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包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包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包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1 月 15 日至2024年 1 月 22 日, 每日8:30—17:30, 在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4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 0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龙万娇
2、电话:07312835106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18号
(3)联系人:雷宇
(4)电 话:0731-2868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7号白鹤公馆806号房
(3)联系人:龙万娇、罗永光、贺欣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351069 19373389599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技术
(3)电 话:0731-28101310 或QQ:3562613576
(4)电子邮箱:3562613576@qq.com
十二:其他
采购代理费收取事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参照计价格[1980]号文和委托代理协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收取,最高收取代理服务费RMB19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