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核与分配科
①拟订并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 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
②提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 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拟订考核标准;综合考核所 监管企业经营业绩,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意见和措施;
③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进行调控;
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案;审核所监 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⑤指导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自主创新(科创)和节能减排 (生态)工作;
⑥完成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对接省国资委 考核分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