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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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改革改组科

①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集团(新子公司)组建工作,拟订所出资企业 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 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出资企业结构调整工作;承担所出资 企业范围调整和名单管理的工作;审核所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 划;指导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工作;

②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企 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 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指导和监督  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

③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工作;牵头承办市属监管企业 章程审核工作;

④承担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 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牵头组织对县市区年度国资监管工作的日 常调度和评估评价,落实省国资委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年度综合 评估工作;

⑤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平安株洲创建等工作;

⑥负责牵头起草综合性报告、政策研究材料等相关工作;

⑦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省国资委政策研究 与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