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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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科(人事科)

①承担市委对党委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市委对市国资委党委的巡察工作,牵头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清廉国 资国企建设,常态化指导、组织系统风纪检查工作;

②负责组织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民 主生活会;指导监管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民  主生活会的召开;牵头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和群团工 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宣传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政务、党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牵头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牵头落实国防动员、拥军优属、乡村振兴帮扶等工作;

③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系统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指 导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思想建设、意识形态、 统一战线、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④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监管企业人员编制、组织架构、员工招聘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负责企业用工计划的审批; 牵头组织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企业选人用人、中层干部选拨、工匠、技能人才等企业人才建设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等工作;

⑤拟订向市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派出外部董事的方案;参与考察推荐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选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业务培训、履职考核、薪酬分配的日常管理工作;

⑥负责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网络教育、线下教育)、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牵头组织“国资大讲堂”等教育活动,负责委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经济运行监测信息中心、机械研究所) 日常管理工作;

⑦负责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和监管企业领导干部 因公出国(境)管理;

⑧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企业队伍建设处、宣传处、人事处。